一、不满所获结果,律师介入助力
陈先生和陈女士系海南省某自治县居民,在该处拥有房屋,并长期生活居住在此,为了更好的居住,两人申请重新建房并获得了相关许可,但房屋建成后却收到了规划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认定俩人房屋为违建,要求拆除。两人认为规划部门的这一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遂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但两人收到的结果却并不理想。
两人发觉凭一己之力达不到预期效果,决定委托律师来维权,找到了 事务所,律所指定刘 律师、库 律师和梁 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代理维权事宜。
律师介入后,意识到时间的紧迫性,当机立断指导两人在期限内提起上诉,这是京平律师指导陈先生和陈女士与征收方进行的第一次交锋。
二、针对两人是否占用道路建设后退红线,申请信息公开、提出复议和诉讼
与此同时,律师还了解到两人有原自治县规划委员会作出的《关于违法建筑对规划实施影响认定的复函》及《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退档说明》,均认定两人所涉用地占用建筑物后退红线,即两人所涉建设地块上存在规划建设道路。
道路建设实际占用两人合法用地,应当且必然存在“征地公告”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涉诉土地上房屋已经于2018年6月19日获得合法《不动产权证》,如该地块存在政府规划建设道路,应当经过合法征地批复手续。但两人并没有看到相关材料。律师指导两人对此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这是京平律师指导两人与征收方进行的又一次交锋。
三、针对城管《强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后上诉获得满意结果
后续律师查明,当地在2005年确实存在相应规划,但之后这个规划就搁置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两人的合法用地跟规划相冲突,政府是应当征收的,但是政府既不征收也不让他们建房子。并且在事实还没有完全明朗的情况下,城管就径行下发了《强拆决定》,这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该房屋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有合法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不动产权证,不能仅仅因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延期、没有及时办理就作出处罚。应当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居住情况,兼顾行政处罚的比例原则。京平律师指导两人提起诉讼,后经过二审中院的调查审理,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以及处罚决定和强拆的决定。
四、法律中彰显正义,案件完美落幕
由于相关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最终,这场家园保卫战得以胜利终结。为表示感谢当事人为三位律师送来了一面锦旗“捍卫正义为民维权 专业精湛真情温暖”。尽管维权之路充满曲折,但每一次的胜利,都是正义的昭彰!每 次的维权我们定当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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