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男女系朋友关系,双方正处暧昧期,以朋友身份接触了解,并未确立男女关系。男方以自己生病、父母生病、生意周转为由,向女方借钱。女方是一个普通职员,每月工资只有5000元左右,没有积蓄。本想拒绝,但又怕这段萌芽中的美好感情无疾而终,于是套取信用卡向男方借款将近19万5000元,男方也知道借款的来源,承诺及时还款。一开始,男方陆续偿还女方信用卡36000元左右。此后找各种理由不还款,女方不得不办理还款分期,导致利息损失有将近7万元。女方每月偿还信用卡将近2万元,自己的工资完全无力偿还,只有向周围亲戚朋友拆借,拆完东墙补西墙,坚持了两年多后,女方奔溃了。找到本律师,希望走法律途径解决。
[案件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被告于2021年10月25日向原告偿还221,600元。还款方式:2020年11月30日前还款10000元;2020年12月、2021年1月、2021年2月每月25日前还款7000元:2021年3月起至10月每月25日前还款23,825元;二、被告按照本协议第一项履行还款人务后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并终结;如被告未按照本协项要的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可随时就本协议第一项中全部未偿还金额申请强执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31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20年12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
[办案过程]
本案中借款支付凭证存在不足,将近19万5000元的借款中,有一半是女方套现后转给男方,有一半是男方拿女方信用卡自己套现,有一半支付证据缺失。律师建议女方,通过微信聊天确定借款的金额问题,补充加强证据。
律师于2020年9月25日接受委托,由于武汉市10月份大部分法院为了案件结案率,只收案不立案,等立案也是2021的案号,一定要抢在十一前立案,否则就要浪费将近3到6个月的时间。为了抢时间,关于利息损失,女方还没有统计完毕,律师建议先预估数额,先立案,统计完毕后,再通过变更诉讼请求来处理。律师加班加点在两天内准备好立案材料,9月28日完成立案及缴费,终于抢上了2020案件的末班车。案件开庭于11月9日,法官庭前组织双方调解,当庭拿到调解书。案件在45天内完结,为当事人节省将近5个月的诉讼时间,拿到了想要的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