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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发布日期:2020-10-19    作者:单义律师
 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
  我们要明确一点,在一般的医疗损害案件中,依照过错原则进行归责,即在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8条可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或隐匿、拒绝提供相关病例资料或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形,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发生上述情形,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2、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
  医生在对病人进行治疗时应到尽到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义务,对于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如果没有尽到义务,造成了损害,医疗机构则应当承担无过错的损害赔偿责任,即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3、医疗器械、制品致损的责任
  如果致害的结果是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或者血液制品等造成的,患者可以向医疗器械、制品生产商或供应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在赔偿之后,可以向医疗器械、制品生产商或供应机构追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了哪些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 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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