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民事案件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发布日期:2020-08-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 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 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4) 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 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 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 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4)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 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户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