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保险理赔参考司法鉴定意见定损案
发布日期:2020-07-27    作者:李建录律师

一、案情介绍
        2014年4月23日,榆林某110KV变电所发生地面沉陷,导致全站设备大部分物理损坏,主要有设备构架倾斜、断路器断裂倒地、硬连接的10KV主变套管断裂喷油、主控室和高压配电室墙体开裂倾斜、围墙倒塌、电缆沟和地面开裂起拱,无法供电。
案件发生后,客户经过抢修维持临时供电后向保险人报案,索赔总金额为1277万元。 
        二、案情分析 
        (一)争议焦点 
        本案处理过程中,保险双方在保险人是否先予赔付及定损方面存在争议。 
        1、保险人难以追偿是否应先予赔付 
        本案是由于保险标的位置发生地面沉陷造成的,保险双方认为保险责任成立。事故原因是由于煤矿采空造成地面沉陷的,理论上存在追偿的可能性,且煤矿业主也不难查到,保险人认为客户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向潜在责任方索赔。客户认为:一是可适用的法律是《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而这些法律条款均未涉及客户设备和建筑物的地下保护权益;二是煤矿的合法开采一般是经过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只要没越界和违规开采,也属国家法律保护。因此如果通过法律程序实施追偿,胜诉的概率不高。客户要求保险人先予赔付。 
        2、定损方面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保险人认为应该部分母线、断路器等设备进行维修,而客户认为应更换;双方对更换时安装费用是否赔付等也存在不同意见。 
        (二)协调达成一致 
        保险经纪人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规定,认为保险人应先予赔偿被保险人,然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针对定损方面的争议,保险经纪人征求客户的意见,引入司法鉴定机构参与案件处理。成功解决了保险双方对技术、工艺、价值等问题的不同认识, 最终确定按以下原则核定损失: 
        1、物理性损坏的电气设备,包括110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现场已经更换,根据损失程度,修复的成本大于更新成本的,核定全损,价格按重置平均价格核定;返厂修复成本低于重置的确定损失程度核定,如110KV1102断路器。拆除和安装费用经测算后按简易方式核定。 
        2、损失轻微的设备,按2006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核定调试费用。 
        3、35KV配电装置,考虑高压配电室属危房,且事故后就退出运行,经与被保险人协商,按查勘确定的9台受损开关柜核定全损,其余设备不核损。拆除和安装费用经测算后按简易方式核定。 
        4、两台主变压器同型号和规格,损失情形和程度相似,根据检验报告和事故当时的损失情形,应该返厂修理。鉴于客户对供电的安排,暂时不具备修理条件,经专门协商,确定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5%作为事故现场维修和以后返厂修理的费用,包干使用。拆除、安装和往返运输的费用经过测算,确定按每台18万元包干使用。 
        5、引线和构架的调整和修复,采用测算包干方式核定。 
        6、35KV配电室面积为497平方米,主控室和10KV配电室为一体,面积为512平方米,根据查勘确定的损失程度,考虑基础存在的隐型的不可修复性,且设计院最初所做的加固方案成本远大于固定资产原值,经保险双方协商,确定按固定资产原值核定损失。 
        7、生产区围墙总长度为375.4米,根据查勘记录确定180米按拆除重建核定损失(不计算基础部分),其余按修复核定损失。价格在调查当地基建水平的基础上,按中间价核定拆除重建为每平方米200元,修复为每平方米98元。 
        8、电缆沟和变电站站内巡视走道及其它硬地面按修复核定损失,数量按查勘记录和相关图纸计算,修复价格经测算后电缆沟每米按200元计算,硬路面每平方米按82元计算。 
        三、赔付结果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保险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最终保险人赔付950万元结案。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