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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约定不明藏隐患 昔日同学对簿公堂
发布日期:2020-07-20    作者:李建录律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改善自身居住条件和居住品质的需求也不断增强,房地产市场和装修市场近年来异常火热。然而市场上很多装修公司的质量良莠不齐,有的装修公司通过虚报面积增加预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等方式大幅增加装修费用。消费者经常为了省钱去找一些所谓的熟人进行装修,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通常只是粗略查看,有的甚至只是口头协商,岂料到头来不止花了钱还遭了心。
        如东法院近期就审理了一起同学间因装修引发的纠纷。缪某与某装修工作室负责人尤某系同学关系,尤某得知缪某有房子需要装修,便提出由其来承包。双方经过几次口头商谈,确定了装修工程预算总价款及装修期限。尤某在电脑中制作了装饰预算清单,在给缪某看过之后,双方同意以该清单作为确定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的依据。随后缪某陆续给付尤某合计30万元装修款。谁知尤某在收取装修款后,并未按照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且已完工部分存在水管渗漏、墙体发霉剥落、地板受潮膨胀变形、地漏生锈、内门开裂等多种问题,缪某认为尤某在装修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很多属劣质产品,尤某则坚持自己的施工和材料都没有问题。缪某多次要求尤某按照其要求整改,均不了了之,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多支付的装修款并赔偿损失。考虑到双方系同学,如东法院经过多番调解,最终确定由尤某的装修工作室赔偿缪某损失65000元,昔日的同学因为装修闹僵的关系终于得到缓解。
        法官提醒,在装修之前一定要尽量选择有营业执照、有固定运营场所、信誉好并且有一定知名度,能够出具合法票据的正规装修公司。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将装修的品质标准、建材的规格、品质、价格、付款方式、施工期限等重要内容逐一写清楚,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材料最好到场亲自验收,在施工期间也应经常到场进行监督,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如东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丹 李建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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