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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有几种类型经济适用房过户有哪些费用
发布日期:2020-07-09    作者:丁嫣律师

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两种,其中“一类经济适用房”颁发两限房的产权证,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交易一次以后房屋产权证的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是 “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平时我们说的经济适用房就是一类经济适用房,也就是两限房。 
        经济适用房过户有哪些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后的不需交。 
        2、第一次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经济适用房过户公证费最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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