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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他人上学,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0-06-19    作者:张颖律师

山东冠县“农家女被顶替上大学”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山东聊城王莉莉又曝 被冒名顶替上中专事件。顶替者事后为配合组织调查,竟然明目张胆的主动和王莉莉承认此事,被要求王莉莉及全家配合她。十年寒窗苦读,就这样被“偷”走了读大学的机会
        1、冒名顶替者已经违反了《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3、在冒名过程中很肯能会涉及到伪造户籍、身份证等证件,这就触犯了刑法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3年以下情节严重3-10年,以及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3年以下,严重的3-7年。
        4、在民事责任方面,被顶替者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注销冒名顶替者的身份,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 
        5、顶替者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获取的工作比如公务员,教师等,属于欺诈所得,应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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