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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卖房屋夫反对 中介索赔诉违约被驳回
发布日期:2020-06-10    作者:程智华律师
法院判决:不支持中介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本案房屋出售确认书属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事项为被告周某委托原告公司代理出售周某、夏某共同所有的房屋,而夏某并未在房屋出售确认书上签字,原告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夏某已书面同意出售房屋,故该房屋出售确认书因法律规定的要件缺失而无效。因此,原告公司要求两被告支付因违反房屋出售确认书而产生的2.37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共有房屋如何出售
        如果房屋共有人的其中一方瞒着其他共有人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其他共有人发现后,主张收回房屋,那么该笔交易交易将被认定为无效。另一种情况就是,房屋共有人中的一方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委托给中介进行房产交易,其他共有人发现后,主张该居间合同无效,那么房屋交易也将被视为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若出售者是出于善意才将房屋出售,并且第三人也已近通过登记取得了房屋的权,那么该交易就会被视为有效。其中,出售者是否为善意的判断标准具体为,出售者并不清楚该房产是共有房产,也不清楚共有房产在未经共有人同意而出售会被认定为无效的事实,与此同时,出售者是以市场价将房屋出售,并没有出现恶意加价等行为,满足了这些条件,出售者将会被视为善意的。共有房屋若要合法出售,直接的办法就是在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后再出售,并且要拿到同意书等证明。此外,还有一种方法是通过过户的方式将房产登记在其中一人的名下,然后再进行售卖,售卖房屋所获取的利益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划分给人或者均分。
        以上就是对“妻卖房屋夫反对,共有房屋如何出售”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电咨询专业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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