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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一定能解除合同吗
发布日期:2020-05-20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不是一定能解除合同。要证明确实损失巨大,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才能解除合同。若房东同意降低租金,或等疫情过去后租赁合同仍能履行的,则租客不能解除合同。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来判定是否符合解除条件。
    不可抗力事由所引发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
    (一)部分或全部免责。《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此可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虽然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也并非必然导致合同免责解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作为不可抗力,是否构成合同解除免责事由,与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内容、疫情影响程度及因果关系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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