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如何帮劳动者取回工伤医疗费等14万元
于某某诉广西正广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处理,后依法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书文号:(2019)桂0108民初4002号民事判决书。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在征求我方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该真实案例,以供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参考和学习,以下案件劳动者名称均用简称代替。
【当事人基本信息】
原告:于某某
代理律师:叶*,广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西正广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广清洁公司),住所:资源县西延北路凤凰景湾6栋1-1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9599848234Y。
法定代表人:闫台友,职务董事长。
【案情简介】
于某某因劳动关系、工伤医疗费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广西正广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于某某于2018年12月20日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代理律师认为该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于2019年11月4日向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良庆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于2020年1月7日在良庆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2020年4月21日良庆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良庆区法院依法支持我方全部请求。
【各个阶段处理结果】
劳动仲裁阶段:不予认定双方劳动关系;
诉讼阶段:
1、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被工资差额31416元;3、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110279.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