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冲刺精讲: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发布日期:2020-04-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所谓禁止权利滥用,是指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方式行使自己权利,以加害他人。
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此条规定应当是我国禁止权利滥用的法律渊源。因为所有权利都是法律分配一部分社会利益给权利人的结果,虽然所有权利的行使都有可能使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人受到损害,但是如果专以损害他人为目的的情形,当然应当属权利的滥用。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要求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不能超过其正当界限,一旦超过,即构成滥用。 而这个正当界限,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包括明确权利范围,在一定情况下并起到缩小权利行使范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