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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发生事故天亮才报案 保险公司拒赔
发布日期:2020-04-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原告吴先生称,2010年3月24日凌晨2点多,其驾驶雪佛兰轿车行驶到顺义某路段时撞上路边的道路设施,车受损,道路设施没有损坏。

  考虑到天还没亮,吴先生便将车锁在现场,并放置了警示牌,然后回家睡觉。24日8点多,他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并报警。

  此后,保险公司以“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为由出具了拒赔通知书。吴先生认为该理由不成立,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修理费2.7万余元。

  开庭时间:6月10日10时开庭地点:顺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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