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发布日期:2019-1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行政法规和规章。当事人认为行政法规、规章违法,可以按照立法法等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审查建议,或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处理请求,由有关国家机关根据规定处理。
2.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决定引起的争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公务员法等。
3.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对这些处理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处理的民事纠纷,包括乡政府和城镇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民政助理员主持的调解,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公安部门对治安争议的调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