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复议机关
发布日期:2014-1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某省甲市乙县工商局以百舸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决定予以罚款两万元。百舸公司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本案复议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复议机关可以为乙县政府
B.复议机关可以为甲市工商局
C.若国家工商总局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了规定,则依此规定办理
D.若某省政府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了规定,则依此规定办理
【正确答案】C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意思是,对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普通的规则就行。但省级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是这意思么?
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