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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起诉的方式与内容
发布日期:2019-12-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依照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原告起诉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起诉方式;二是口头起诉方式。
  原告起诉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和证据来源。当事人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将上述内容予以准确记录,将相关证据予以登记。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记录和登记的内容向原告当面宣读。原告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捺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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