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一审开庭辩护,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不成立。
·李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公安怀疑涉嫌虚开2亿元,案件曾经移送市检察院(十年以上至无期),经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中的多份法律意见,案件最终判处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刘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主犯,经一审开庭辩护,获明显轻判缓刑释放(从犯判2年6个月实刑);
·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侦查阶段提供三份法律意见,案件被撤销;
·黄某某买卖枪支案,经侦查阶段辩护,案件被撤销;
·马某某非法经营罪(涉嫌金额20多亿,从犯),经一审开庭辩护,获明显轻判三年缓刑五年;
·张某某诈骗罪,经一审开庭辩护,判处开庭后一个月释放(俗称“实报实销”);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罪,经一审开庭辩护,获明显轻判;
·宫某某非法经营罪,经一审开庭辩护,获明显轻判;
·蓝某某诈骗罪,经一审开庭辩护,获明显轻判;
·李某某销售假药罪,因介入辩护很晚错过侦查阶段取保,审查起诉被申请取保候审,获明显轻判缓刑;
·窦某某诈骗罪,系主犯老板的驾驶员兼助手,经一审开庭获明显轻判三年三个月(主犯被判十三年);
·其他案件等等,篇幅所限,不再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