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外汇黄金国际期货亏损30万元,投资者委托律师要求上海XX公司退款成功案例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起,由上海 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向于X推荐“外汇黄金期货”交易,并夸大现在炒外汇黄金期货投资十分安全,利润巨大,公司有专业老师负责一对一指导,稳赚不赔。2017年9月,于X在没有进行过任何模拟操作、也未有收到风险提示、未签书面协议的情况下,XX公司就为其开设了环球通账户,并为其下载了交易软件。于X通过支付宝首期入金人民币50000元到该账户,后因亏损,XX工作人员又不断诱导于X加大投资,称公司可以由高级理财师进行喊单,帮助翻本。后于X又陆续入金人民币280000元,在其所谓高级理财师指导下又陆续下单买了国际原油,铜及黄金等,但基本都是被爆仓亏损严重,仅两个月时间,于X共计损失了人民币300000元。于X后质疑该公司的合法性,要求其出示相关经营许可证,并要求退款。XX公司却称公司有营业执照,经营也是合规的,于X下的单子都交易到国际盘上面去了,做了国际对冲,与该公司没有关系。
办案经过
承办律师荆华律师接受于X委托后,提醒于X先调取银行流水记录,查阅自己的银行流水,看看每笔交易的入金及出金情况。于X后去银行调取银行流水,发现银行的入金是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出金账户是一个私人账户。据此,承办律师分析,大多数情况下,该平台应该是一个打着国际外汇期货名义在国内欺骗投资者的小公司了。因为正规的外汇期货平台公司,每次出金不可能是通过私人账户汇给投资者的。承办律师让于X下载所有的交易记录,导出所有的出入金记录。做好证据保留。承办律师随后为于X起草相应法律文件,并正式提交给涉案公司,依法向其告知了如下事项:
1.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
2. 如果交易中于X的交易指令根本没有下到境外的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期货交易场所,而是通过自行搭建交易平台与客户进行对赌,涉嫌诈骗犯罪。
3.经查询并了解相关政策,认为XX公司的经营行为是违法的,应全部为无效交易,XX公司应退还其所有亏损的资金300000元。
XX公司收到材料后,与于X取得联系,同时表达了和解意愿。于X后按涉案公司所述提交了聊天记录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据主要是针对指导老师夸大宣传,违规喊单的证据。
案件结果
于X和XX公司进行和解,由XX公司分两次退赔给于X **万元。
案件延伸
近日,陕西证监局发布风险提示,远离外盘期货,谨防受骗上当。陕西证监局表示,近期,一些机构推广所谓“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宣称可以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提供渠道,代理香港、纽约、伦敦等市场原油、黄金、股指、外汇等期货投资,国外有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有的还提供“专家”指导、“一对一教学”、期货配资等服务。投资者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开户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便可通过这些机构的特定交易软件进行“外盘期货”交易。。
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的交易软件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来看,此类交易中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根本没有下到境外的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期货交易场所,而是通过自行搭建交易平台与客户进行对赌,涉嫌诈骗犯罪。如果有人宣传,做“外盘期货”能够赚大钱,那是欺诈误导,请不要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