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多年前向刘某借款,之后以其他财产抵债,但未将原借条收回,邹某以为双方之间的债务已经消灭,没有在意。然而数年之后,刘某将“债权”转让第三人,第三人以原借条再次起诉邹某,要求清偿借款本息。一审判决支持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邹某偿还借款本息并承担维权费用。
邹某找到本所章福阳律师,委托章律师代理二审。经调查取证,刘某承认之前有一笔款项是用其他财产抵债的,但是否认是该笔借款。在取得相关证据之后,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刘某出庭说明情况,法庭也依据申请责令刘某出庭,刘某虽然否认抵债的并非本案借款,但是经法庭及律师的发问仍然漏出了许多破绽。我们也根据庭审情况申请法院调取了相关银行流水记录,进一步证实刘某并未实事求是。案件经多次开庭审理,最终采纳了章福阳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第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邹某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在上诉之前,邹某一直在犹豫是否上诉,大部分朋友说二审不会改判的,不用浪费律师费诉讼费了,也有少许朋友说一定要上诉,要相信法律。他一直摇摆不定,想上诉又怕败诉,后面我们给他分析了本案应不应该上诉,应该上诉的理由,上诉存在的风险,改判的理由,不改判的原因,改判的概率大小,上诉的优势在哪,最终,邹某还是决定上诉,没有盲目听大多数朋友的意见。
看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邹某哭的撕心裂肺。
二审改判率相对是不高的,改判的往往是一审认定事实错误或不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如果二者都没问题,那么二审是不太会改判的。很多人明知上诉不会改判,但仍然上诉,很多是基于其他的目的,如争取在二审中调解等。一审法院是否判决错误,当事人心中自己有数,所以,如果一审确实判决错误的,应当认真考虑是否上诉,咨询专业人员,既然是走司法途径,就应该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会公正处理。
在这里,我们也给大家一些建议,归还借款时最好能够将原借条收回,如果做不到,应该让对方出具一份情况说明性质的凭据,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本案类似情形,避免不必要的讼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