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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双胞胎兄弟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宣判
发布日期:2019-09-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以双胞胎兄弟古某星、古某亮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兄弟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9月期间,被告人古某星、古某亮纠集被告人李某吉、甘某润等人购买刀具、钢管等作案工具,在重庆江津城区、江津区双福街道、九龙坡区西彭镇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其中,古某星参与寻衅滋事违法犯罪7起,敲诈勒索犯罪4起;古某亮参与寻衅滋事犯罪6起,敲诈勒索犯罪2起,持械聚众斗殴1次,非法制造枪支1支,介绍他人卖淫犯罪1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犯罪1次,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古某星、古某亮等人纠集团伙频繁作案,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依法从严惩处。该团伙其余6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处12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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