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指导
离婚孩子房屋纠纷
(标准案例示范 )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19-8-26结案)
江宁离婚案件
遭遇:
双方因感情矛盾、抚养矛盾问题、分居问题等导致感情破裂,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8月26日彻底解决离婚
南京江宁区法院-民一庭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突然表示不同意离婚
但是法庭在反复与各方充分沟通释明法律规定
也充分论证婚姻应当以夫妻感情为基础
孩子抚养应当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前提
但被告仍然表示无法接受离婚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诉讼后双方仍然围绕着离婚问题进一步谈判
相互交换离婚协议书
最终定稿的方案是
两个孩子均归我方抚养,我方不支付对方仍然抚养费
孩子归属我方的核心理由是:
孩子基本一直是由我方父母协助照顾
同时孩子一直居住在我方个人房屋之内
对方长期也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工作也没有我方稳定
财产分割方面
在婚后的车辆系我方家人购买支付的全部价款
房屋也系我方家人单方赠与的全部份额
故我方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次离婚协议之初,对方希望我方能够支付对方40万折价款
我方表示不同意,能够让与的仅仅是14年的孩子抚养费
财产分割: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底线我方绝对坚持
最终双方依照我方草拟的离婚协议办理的离婚
当事人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
由此我们发现其实
慢就快
越着急有时候反而效率很低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得以满足
由此找到最恰当的方式方法促进双方快速离婚、和平离婚、合理离婚
是婚姻家事律师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