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离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债务律师一次处理完毕方法
2017年第一次起诉离婚
【2个多月快速调解离婚】
南京知名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江宁离婚案件2017.10.12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案情介绍:
本案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经济问题,孩子抚养问题以及其他感情问题,男方无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
承办法官:王瑶副庭长【少年庭】。
立案时间2017-7-19,结案时间为2017-10-12
本案自立案起共计2个多月时间结束!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0 1 04民初号
原告:A,女,住本市江宁区。
被告:B,男,住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于20 1 7年7月1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被告B离婚。
二、婚生子C由原告抚养,自2017年2月起被告于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止。其中2017年2月至9月抚养费4000元于2018年2月15日前支付,被告可以每月探望孩子一次,具体时间双方协商。
三、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四、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20元,由原告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17-10-12
一些得到,不一定会长久;一些失去,未必不会再拥有。重要的是:让心,在阳光下学会舞蹈;让灵魂,在痛苦中学会微笑。向前走,潇洒心情,收获淡定。人生并不在于获取,更在于放得下。放下一粒种子,收获一棵大树;放下一处烦恼,收获一个惊喜;放下一种偏见,收获一种幸福;放下一种执着,收获一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