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笔记:过失致人死亡罪
发布日期:2019-08-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概念与特征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正确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其他犯罪。刑法分则某些条文规定的过失犯罪,如失火罪、过失爆炸罪、交通肇事罪等,也往往发生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但它们都是因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是业务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规定这些犯罪的刑法条文与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法条文,形成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特别法条论处,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应根据刑法总则的原理,正确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的界限。对过失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套用故意伤害致死的模式,定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
(二)处罚
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