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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申请保全房子,房产局疏忽未查封冻结,现在房子被卖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08-13    作者:谢保平律师

【法律咨询】
我们家的房子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丈夫起诉离婚时,我担心他把房子卖掉,便向法院申请了保全。
法院将查封通知通告了房产局,并在房屋门上张贴了封条。但由于房产局工作人员疏忽,没有对房子进行查封冻结。
现在他偷偷把房子卖掉了,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效力采用登记生效原则,房产局没有登记备案,查封没有生效,而且如果购买人不是恶意与你老公串通,那么购买的行为属于善意购买,那么你只好找你丈夫赔偿,不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局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申明:由于涉及当事人隐私,咨询内容有所改动,请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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