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更名有风险,这事儿一定要谨慎!
购房合同更名是很多购房者买房之后需要进行的环节,那么,购房合同更名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文将为大家介绍。
【购房合同更名两种情况】
一、预售登记前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性付款方式则十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可按以下办理:
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
二、预售登记后
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同时,如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买受人与原买受人共同购房,则新的单独的买受人应符合主体资格条件,如已成年等。
【购房合同更名有风险吗?】
1、办理合同更名必须要征得合同另一方,即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更名的实质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也即合同法上规定的合同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那么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办理合同更名必须要征得合同另一方,即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
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名因涉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存在被认定无效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样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转让,须已竣工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权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如果不是预售商品房那就不影响。
【“直更名”的法律风险不可忽视】
“直更名”一般是,针对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或尚未交付的新房,购房者将购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整体转让给买受方,开发商注销原合同,与买受方重新签定合同,为买卖双方省下部分过户费。
近年来,房地产中介频现“直更名”二手房。一些声称可以“直接改名字”的二手房均没有房产证,甚至有些还未交房,想省过户费,需要从购房合同和还未办理的房产证上做文章。在网络搜索引擎上搜索“直更名”房源,马上会显示成千上万条相关条目。除却相关的新闻,大部分是中介和个人发布的售房信息。这些“直更名”房源从低档小区到高档小区一应俱全,并且不光是住宅,不少中介公司也打出了“直更名”的售卖口号。不少房产中介从业人员表示,直更名的房源目前卖得相当不错,不光卖得便宜,还可以省下不少费用,所以比较划算。用他们的话说,类似这种房屋买卖操作起来已经相当成熟,安全性可以放心。
虽说“直更名”的过户方式看似可以绕过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为购房者省下一笔不小的税费,但是它的操作并不规范,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从法律角度讲,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也就是说,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源不得转让。除此之外,“直更名”过户也是一种偷逃税费的行为,这同样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另一方面,通过所谓“直更名”过户方式购买的房屋不能办理贷款,必须一次付清房款,难以享受到国家信贷优惠政策。同时,“直更名”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买卖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而“直更名”过户方式的整个流程并不能体现出是买卖交易,所以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当买卖双方产生分歧不可协调时,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较困难。
自商品房实行购房实名制后,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办理网上备案的,就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已签约、备案的商品房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仅限以下三种情形: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允许退房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按规定程序认定的质量问题等;二是家庭成员之间因客观原因需要更名的;三是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协助执行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直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同意,否则难以完成。实际操作中,购房者与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后,还需等待房管部门审批通过、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才能与新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业内人士提醒,实际操作中,购房合同网签后,还未备案的,需要购房者和房产公司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等待房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房管部门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房产公司就可以与新的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了,在这个时候才可以完成所谓的“直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