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骗取货车司机钱财 男子获刑七个月并罚金
发布日期:2019-06-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吴英) 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周某强多次向雇佣的货车司机筹借现金骗取钱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9日,被告人周某强以到小池镇蔬菜批发市场拉货为由雇佣货车司机金某,到达小池后,周某强以身上现金不够为由找金某借2000元钱,周某强拿到钱后在小池镇精品南街下车逃离并拒接金某的电话。后续,周某强以同样的诈骗套路又作案3起,骗取他人资金共计3700元。案发后,周某强一直潜逃在外,于2019年1月21日被南昌铁路公安处南昌西车站派出所抓获。
另查明,周某强父亲代为退赔被害人57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