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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谎称“官二代”骗取钱财获刑十个月
发布日期:2019-03-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马云骢)  男子谎称其父亲系某市领导,能够托关系帮人办事,在骗取被害人巨额钱财后挥霍一空。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8年11月,被告人刘某在某酒店前台处,虚构其父亲系某市领导的事实,谎称通过其父亲协调关系,可以帮助被害人与某集团协商解决房屋续租问题。被告人以收取办事费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现金人民币20000元。后被害人报警,警方将刘某查获后发现赃款已被其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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