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证据强势助攻,被告主动和解
承办人:王佰光律师
【案情简介】:2018年5月19日原告邢某与被告刘某及第三人链家公司签订《房屋交易合同》,购买位于南开区某路某里1号楼10门某房屋,房款160万元。原告履行了定金和居间代理费等全部义务后,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再卖房,构成根本违约。原告遂委托我所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承担违约金、居间代理服务费、律师代理费及保全费。
【办案经过】:我所律师承办本案后,当天即指导原告向被告邮寄了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并短信告知被告解除合同。并立即起草诉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向南开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立案并申请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充分举证并详细阐述了代理意见,在我方律师证据材料和诉讼意见的强势压力下,被告主动申请和解。
【处理结果】:原被告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解除《房屋交易合同》;被告刘某于2018年7月31日前给付原告邢某违约金及律师代理费115000元,第三人链家宝业于2018年7月31日前退还原告定金和居间服务费63200元。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刘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