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某,四川省内江市人,因涉嫌赌博罪于2017年7月19日被成都市公安局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S某的家属得知消息后与曾莉律师取得联系18011511518,2017年7月21日,曾莉律师接受委托并立即展开相关工作。
承办律师首先前往成都市看守所会见嫌疑人S某。根据会见情况及承办律师丰富的刑案经验来看,为S某申请取保候审是当务之急。
于是,承办律师积极与办案警官进行沟通,并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最终,成都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于2017年8月17日决定对S某取保候审。
本案从律师接受委托到为S某成功取保,历时26天。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这样的当事人,开庭前夕才想起委托律师出庭辩护。
不是说这样不可以,只是不太好。
为什么呢?
首先,留给律师的时间相对有限。刑事案件律师收费可以是按件收费,也可以按阶段收费。开庭前的委托,属于最后的审判阶段。专业敬责的律师希望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子都能取得良好的结果,无愧于当事人的信任。必然是加班加点的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制定最佳辩护策略,在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要经过反复推敲,对嫌疑人有利的点一个都不能漏掉,针对公诉人一定、可能会提到的点,也需要律师做好充分的准备。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锻炼出来的,律师的临场反应能力固然重要,但为了办好一个案件付出了多少心血更加重要。
遗憾的是,很多人看不到。
所以律师收费过高,当事人可能不会接受。律师收费过低,律师自己不会接受。收费低代表服务质量差,客户体验差,最终对律师个人是不利的。
作为刑事案件律师,会见嫌疑人、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出庭辩护,都只是依法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手段。刑事律师在刑事案件的每一个阶段都是有重要作用的。以S某涉嫌赌博罪为例,S某家属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就委托了律师,律师介入后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最终成功取保。
我反复强调,对于刑事案件,委托律师的时间越早越好。
文|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