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公司是否可以辞退?
员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公司是否可以辞退?笔者最近手头上有这么一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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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日,李某入职广州市黄埔区某百货公司。2016年3月30日,李某因销售问题与客户黄某发生口角,并在商场内互殴,双方均受伤,经法医鉴定,双方的伤势为轻微伤。同年4月29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决定对李某、黄某均处以行政拘留5日(拘留期限自4月29日至5月4日)。次日,该公安分局对李某作出解除拘留决定。2016年5月24日,百货公司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李某违反规则制度及《劳动聘用合同》的约定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李某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31.2元等其他赔偿及补偿。该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5月2日作出裁决,驳回了李某的申请。李某不服,于2017年5月22日向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声称:首先,公安机关虽然作出行政拘留,但后来并未实际进行处罚,第二天就被释放;其次,李某受伤已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再次,其行为属于在履行工作责任中的自卫行为,被认定为打架斗殴显然不妥;最后,百货公司时隔两个月后才解除合同,动机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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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接受百货公司委托后,深入研究,作出以下答辩:
1、对于关于李某未被关押就否定其打架斗殴的问题,我方认为李某的理由毫无道理。
首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议或起诉至法院,所以该处罚决定书已经生效。
其次,李某是并未实际被拘留5日,是黄埔区拘留所基于《拘留所条例》第31 条以及《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65 条之规定解除拘留,而这两条规定是指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的规定,依据这个规定解除拘留并不能否定《处罚决定书》的效力,更不能否认李某存在打架斗殴的性质。
2、对于李某称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工伤的问题,我方认为其主张毫无逻辑可言。
首先,劳动部门认定李某的行为属于工伤,是基于李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出售商品而受到意外伤害,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
其次,从工伤认定的立法精神看,我国对工伤认定的立法精神是最大可能地保障主观上无恶意的劳动者,因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后能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重在保护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只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意外伤害就可以构成工伤。
最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只有在故意犯罪的情况下受伤才不构成工伤,本案中,李某与案外人打架斗殴,并不属于犯罪,所以其被认定未工伤并不能否定其打架斗殴的违规行为。
3、百货公司之所以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基于李某与客户打架斗殴造成客户及其本人都被行政拘留5天的严重后果;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规定“有打架斗殴等行为”的,百货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赔偿金。
最终结果:
黄埔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我方的意见,于2017年12月19日做出判决,认定李某在履行职务期间与外人发生打架事件,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已经确认其打架的事实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在《解除拘留证明书》中写明拘留的原因系“殴打他人”,虽然拘留决定和解除拘留的时间相隔仅一天,但并不能改变公安机关对李某打架事件的性质认定;百货公司因此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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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
本人查找过众多员工被行政拘留而发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例,有的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虽然没有对于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纪的条款,但是如规定连续旷工达到三天以上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的法院则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规定,认定被行政拘留期间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可见,对于类似的事情,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而本案之所以能胜诉,我认为是在于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有打架斗殴等行为的,百货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如何约定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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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为了降低法律风险,用人单位若欲辞退被行政拘留的员工,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规章制度中明确:遵守法律,是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公司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对于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被行政拘留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应加粗,以作特别提示,员工对该条款应作特别承诺,理解和认可公司该条款。
(2)涉及劳动者直接利益的规章制度一定要经过民主、公示程序,一定要经过民主、公示程序,一定要经过民主、公示程序。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当然民主公示程序本身,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这个另文介绍。
(3)劳动合同中应作出约定,明确劳动者承诺在职期间遵纪守法,不作出任何损害用人单位声誉的行为,若劳动者因违法行为收到行政拘留处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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