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清律师代理的再一批投资者诉亿晶光电索赔案被法院受理
2019年4月30日,五一小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胡清律师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第二批投资者诉亿晶光电索赔系列案《立案受理通知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该案自邮寄材料到收到立案通知仅用了4个工作日,不得不为南京中院立案庭的工作效率点赞,接下来就是等法院排期开庭。
亿晶光电索赔案肇始于亿晶光电对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未依法披露而被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2017年1月11日,杭锦后旗国电向贸仲委提起仲裁反请求申请,请求裁决亿晶能源、瑞意公司承担逾期并网违约金、因发电量不达标而造成的损失、律师费合计29,882.57万元。贸仲委于2017年1月25日受理。2017年4月15日,亿晶光电在《关于全资孙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中首次披露该仲裁事项。
根据公司目前公告,公司累计收到 463 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 463 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 53,024,300.41 元。公司累计与 228 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 其中 177 起已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其余 235 起案件中,66 起已撤诉,169 起案件中 65 起已开庭审理。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专业律师胡清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及该案司法实践,在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亿晶光电的受损投资人符合索赔条件,此类投资者可继续发起索赔,索赔信息可浏览胡清律师网等专业证券维权法律服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