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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法院宣判“孝义堂”主犯获刑八年零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9-04-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马婵娟)  近年来,云南省建水县面甸镇活跃着这样一群小青年,他们以名为“孝义堂”的QQ群为基地,自认为有情有义,一人有难,兄弟来帮,可做的却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事情,使“孝义堂”成为了不孝不义的恶势力。

  4月23日,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孝义堂”QQ群的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被告人白春林等人为相对固定的纠集者,采用暴力手段在建水县面甸镇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学校和社会秩序,影响恶劣,是恶势力犯罪。

  建水法院对被告人白春林等六人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进行宣判,主犯白春林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依法判处二年零八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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