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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某影视公司与演员刘某成功和解经纪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19-04-15    作者:范小华律师
刘某是演员,北京某影视公司是刘某的经纪公司,为刘某提供演艺经纪的综合性服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刘某开始消极怠工,不服从影视公司安排工作,也不到公司报到。在未经公司允许下,私自接演出,私自与其他影视公司合作。以上刘某的行为,造成某影视公司损失和行业不良影响。本律师接受某影视公司委托代理后,基于双方都有和解意愿,前往北京与刘某面谈,经双方同意,本案最终刘某赔偿50万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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