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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王某张某等50人诉上海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租租赁合同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6-06-28    作者:潘建强律师
 案情:
   2007年王某、张某等50多名业主与上海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把自己所有的小商铺出租给上海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经营,合同期限10年,年租金3万至5万不等。但上海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拖欠50多名业主2014年至2016年1月的房屋租金不支付。本律接受50多名业主的委托,认真分析研究,给出最佳起诉方案。

 起诉审判: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4多万至8万多不等,支付违约金3万至5万不等。    最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被告支付原告50多名原告房屋租金4万金至8万多不等,违约金1.5万至5万不等。50多名委托人对判决结果大多表示满意,现50多名业主已经拿到大多数房屋租赁款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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