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拒不执行判决罪如何认定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
2007年-2010年间,福建省永定县法院和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被告人姜某某与某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先后对姜某某作出6次裁定及民事判决,判决姜某某赔偿受害人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姜某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受害人某全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未果,即便被告人姜某某明明有偿还能力其仍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先后两次对被告人姜某某进行司法拘留,后姜某某未履行金额合计7万余元。2012年6月,永定县法院鉴于姜某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该县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拒不执行判决罪如何认定
福建省永定县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某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事实清楚,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后,永定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执行人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