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成功案例
厦门叶仲荣律师处理过劳动工伤案件的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为胡某华与厦门X鹅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阶段【2016厦劳仲案0094号】、一审阶段【2016闽0203民初3605号】案件的代理律师,本律师积极搜集证据,精心准备质证意见及代理词,就公司违法辞退胡某华展开论证,市劳动仲裁及思明区人民法院均支持本律师的法律意见,要求公司向胡谋华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64392元。(您没看错,确实是36万。)
2、作为陈某辉与厦门本地知名企业厦门翔X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多家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2018厦劳仲案0654号】的代理律师,本律师全程指导当事人搜集证据、发函回复公司邮件等,及时向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论述了:陈某辉在入职后系按照集团公司安排先后与多个在子公司及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龄应当合并计算;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变更职位,并且大幅降薪;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公司没有续签等事实。庭前,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进行调解,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0万元。
3、作为杨某与广东康X雅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2018)粤2072民初10272号】及二审【(2018)粤20民终1838号】的代理律师,前往广东省中山市开庭。面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转售内购产品牟利的指控,本律师从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入手,指出提交的证据自相矛盾(指控转售XXL型号,售价249元;公司调查内购为XL型号,内购价339元),不构成转售牟利;而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公司邮件都没有对内购转售进行限制。一二审法院均支持律师的观点,判决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8400元、绩效奖及年终奖金25567.9元,合计93967.9元。
4、作为江某明与厦门宏X欣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案件的代理律师,参与该案的仲裁【2017厦湖劳仲案237号】。当事人系在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被认定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故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案件【(2017)闽0211民初1460号】也是由本律师代理,最终和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调解结案,调解金额为188321.48元。调解时,本律师要求法院详细列明了每个赔偿项目的赔偿数额,这为后续的工伤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伤赔偿案件中,对当事人没有足额赔偿的医疗费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即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要求公司补足,并要求公司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残疾赔偿项目。经仲裁委组织调解,公司另外支付了9万元的工伤赔偿。
5、作为许某发与厦门市X丽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代理律师,参与该案的确认劳动关系仲裁【2015厦劳仲案1354号】,工伤赔偿的仲裁【2016厦劳仲案0401号】、一审【(2016)粤0206民初3760号】及二审【(2016)闽02民终4650号】。面对公司拒不配合出具劳动关系证明用于办理工伤认定的困境,代理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被仲裁委裁定支持。接着,本律师又指导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及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仲裁、一审及二审都支持了本律师的主张,公司共赔偿各项工伤待98055.98元。
6、法X达拉(厦门)包装有限公司以工资核算错误为由要求劳动者张某普退还多发的工资,张某普以公司违法降薪为由提出反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本律师代理了本案的仲裁、一审及二审,指导当事人搜集证据,并在庭审时详细论证工资变更过程,仲裁及一审都支持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公司在二审时主动要求调解,一次性赔偿当回事人张某普6万元。
7、作为张某诉厦门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件仲裁【2013厦思劳仲案206号】、一审【2013思民初字第7224号】、二审【2014厦民终字第3422号】阶段的代理律师,月工资2550元,获得赔偿数额94350元。
8、作为顾问单位厦门三公馆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律师,处理其与陈某丽、周某劳动争议纠纷(拖欠工资、补缴社保)案件【2013厦劳仲案0708号及0710号】,驳回两位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9、作为顾问单位厦门某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其与陈某原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纠纷仲裁【2014厦集劳仲案609号】阶段,请求12万元,调解5万元结案。
10、作为厦门某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其与徐某武劳动争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纠纷仲裁【2011厦湖劳仲案133号】阶段,调解结案。
11、章某宇诉厦门大学附属厦门某中心劳动争议(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仲裁【2012厦劳仲案1167号】、一审【2013思民初字第2443号】、二审【2013厦民终字第1884号】阶段的代理律师,诉讼请求37646.5元全部得到支持。
12、洪某贵诉厦门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纠纷案件仲裁【2014厦劳仲案0125号】、一审【2014思民初字第5509号】阶段的代理律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获得14000元的二倍工资差额。
13、洪某贵诉厦门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案件仲裁【2014厦劳仲案0702号】、一审【2014思民初字第12216号】、二审【2015厦民终字第121号】阶段的代理律师,59岁九级伤残判决赔偿数额125811.72元,调解数额97000元。
14、况某安诉厦门环岛某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件仲裁【2013厦思劳仲案121号】阶段的代理律师,经调解公司自愿支付7000元作为补偿。
15、潘某妹诉广东某一建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2014厦劳仲案0415号】及工伤理赔案件【2014厦劳仲案1139号】的代理律师,56岁十级伤残获得赔偿数额76033元。
16、厦门某工贸有限公司与冉某强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曹某贵等六人诉厦门某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倍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仲裁【2014厦劳仲案1352号等】(仲裁大部分支持,一审刚开完庭)、殷某安诉厦门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及加班费)纠纷【2014厦劳仲案0071号】案件(调解)、崔某云与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劳动争议(工伤)纠纷【2013厦劳仲案0644号】案件(调解)……等近200多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