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利用微信玩“仙人跳” 敲诈勒索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03-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沈焕平) 微信为人们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但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一个赚钱门道,他们往往利用网络物色一些有猎艳心理的男士,通过“仙人跳”的方式获取高额回报。近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于某某等6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11月,被告人于某某提议,伙同被告人刘某某、吕某某、李某某通过手机微信以“招嫖、抓嫖”的方式勾引有猎艳心理的男士,在这些男士与女子发生性关系时,被告人装扮成公安人员的模样,将被害人控制,并以强行为其戴手铐、用电警棍恐吓、对其进行殴打、扬言将嫖娼一事告知其家人、送派出所等方式相威胁,逼迫被害人交纳“罚款”,以此来敲诈财物。2018年5月至7月,被告人于某某提议,伙同被告人于某建、孟某某以同样的“招嫖、抓嫖”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综上,于某某等6名被告人先后通过“仙人跳”的方式敲诈勒索8次,涉及金额达两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法院遂依法分别判处于某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