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老人帮忙带孩子的现象很常见,也很普通,但是在法律角度上来界定,爷爷奶奶 ,姥姥姥爷 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因为在我国法律上 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即对未成年人,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是自己的父母,不是自己的爷爷奶奶和姥姥 姥爷。
所以在父母有能力抚养能力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从法律上讲 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但是,有一种特殊的情况除外,父母已经过世或者父母本身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例如父母患有相应的疾病等。监护人按顺位排下来,孩子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可能会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老人才有的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
而像日常生活中通常见到的父母身体健康的,有扶养能力的情况下,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是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
我们不能把现实生活中通常的状态当作法律的规定,这是不正确的。即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拒绝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是他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