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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暴力袭警 二男子妨碍公务分别获刑
发布日期:2018-1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杨维彬 董甜甜)  民警办案公民理应配合,可是二男子非但不配合,还不停辱骂民警,甚至暴力袭警,最终二人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了代价。12月18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查明,2018年9月,延川县一KTV服务员打电话报警称两名男子醉酒闹事,在下班时间拒不离开,还砸坏包间东西,所以无奈只能报警,让警察前来处理此事。延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到达该KTV处理此事。当民警要求二被告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二人拒不配合,还公然辱骂、殴打民警,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甄某、赵某醉酒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判处刑罚。因被告人赵某妨害公务情节相对较轻,酌情从轻处罚,但被告人甄某有盗窃、贩卖毒品犯罪前科并有吸食毒品违法劣迹,酌情从重处罚。遂根据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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