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没约定还款期该怎么办?
民间个人借贷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多为朋友或者亲友关系,有时并不会约定还款期,那么债权人何时能够维权?该如何维权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在本文中就相关问题做出了梳理。
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尤其是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期的,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而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一般从债权人最后一次向债务人主张请求权时起算。
杨志峥律师提示,因不少当事人在借钱时出于信任,并未签订借条,或者没有约定好还款期,导致对方一直不履行还款责任时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款,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当然,因为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权,应当避免出现因自己怠于行使债权请求权,导致诉讼时效期满无法在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事实上,并非诉讼时效期满后债权人就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我们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虽然已过诉讼时效,但是由于对方当事人在一次短信沟通中表达了自己同意履行还款责任的意思,对方当事人丧失了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权利,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债权人要回了自己的借款。因此,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时,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对法律规定了解不全面,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