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中管制问题
发布日期:2018-1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中管制问题:
张某因诽谤他人被上海某法院判处管制1年,其在管制执行期间所为的行为,哪些行为是违反刑法规定的?( )
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与他人合作写了一本《大爱无声》,使用化名出版
B.悄悄回广西老家为家人买了一套别墅
C.会见执行机关禁止与之接触的人
D.每天买一本杂志回家,不知干什么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制。《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39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学员问:
刑罚期间都要剥夺政治权利是吗?例如管制期间。这样的话,就与管制、缓刑期间的禁止令不就重复了吗?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
1.不是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附加适用。
2.不重复。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禁止令的规定,不是剥夺政治权利,是对部分权利进行限制,如果得到执行机关准许,犯罪分子可行使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