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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盟后开店快一年了还能解除合同退款吗?
发布日期:2018-11-20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时间太久了甚至合同快到期了再起诉解除合同,法院一般不支持,建议及早起诉。
判决书节选:
关于争议焦点二、涉案合同是否可解除的问题。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果特许人和被特许人未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的合理期限内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被特许人已经实际利用经营资源的除外。因此,本案中1、虽然双方在涉案合同中未约定一定期限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条款,但双方签订涉案合同后,吴某于201692日开始营业,1130日停业,直至涉案合同履行期限将行届满前4日(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间为2017521日,原告提起诉讼时间为2017517日)方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第四天合同履行期限便已届满,吴某要求解除合同已超过合理期限;2、涉案合同签订后,百某公司对吴某派出的三名员工进行了技能二天的培训,201692日百某公司派员指导了吴某的开业典礼,使用百某公司提供设备及培训技能进行了营业,吴某已实际利用百某公司的经营资源。因此,吴某要求解除涉案合同的诉讼请求因已超过合理的期间及已实际利用百某公司的经营资源不予支持,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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