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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征地案例:征地未落实安置补偿便出让土地,复议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8-11-13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张先生等人【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傅增强律师、胡海珠实习律师【被申请人】江苏省某市国土资源局
案情简介
本案委托人张先生等人是江苏省常州市某村村民,在其村庄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作物耕种,后土地面临征收,由于补偿安置问题未依法予以解决,张先生等人最终决定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土地权益。几经辗转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与京平律师深入沟通了维权事宜,京平律所安排赵健律师、傅增强律师、胡海珠实习律师共同负责张先生等人土地维权案件的办理。
京平律师介入后了解到委托人的自留地所在地块在未完成依法征收、未落实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出让,其行为严重违法并侵害了申请人的土地经营权和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对此,京平律师代理委托人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出让案涉地块的行为违法。
胜诉
复议机关经过详细审查和实地查看,最终做出复议决定,支持了申请人的请求。做出决定如下:
确认某市国土资源局出让案涉地块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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