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总论法考点:行为对象的界定
发布日期:2018-11-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为对象
行为对象,也叫犯罪对象,是指危害行为所作用的对象。
行为对象的界定
1.行为对象与组成犯罪行为之物不同。例如,赌资是组成赌博罪之物,而不是赌博罪的对象。
2.行为对象与行为孳生之物不同。行为孳生之物,是指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物。例如,行为人伪造的文书、制造的毒品等,不是行为对象。因此,在毒品犯罪中,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时,毒品是行为对象;制造毒品时,毒品属于行为孳生之物。①
3.行为对象与犯罪所得不同。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所获得的销售金额,不是行为 对象。又如,职业杀手所领得的报酬,不是行为对象。
行为对象与犯罪工具不同。例如,飞车抢劫中的摩托车是犯罪工具,不是行为对象。 盗窃罪中的钥匙是犯罪工具,不是行为对象。但是有时犯罪工具和行为对象合二为一。例如,销售伪劣产品罪、使用假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中,伪劣产品、假币、假冒的注册商标既是犯罪工具,又是行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