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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后,有哪些解决途径?
发布日期:2018-10-24    作者:石文辉律师
  作者:陈三妹    审核:石文辉  团队:盈辉律师团队    律所: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 
  患者或者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一、自行协商
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一般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一方存在受胁迫或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其可以向法院撤销所签协议。建议患者在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书前,先向专业律师咨询,避免日后维权困难。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简称医调委
医调委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申请调解。医调委受理后,调查取证。由医患双方提供病历、证件等资料,协助医调委做调查笔录,并提供其他所需证明资料。医调委调查取证后做技术评定。技术评定后,调解员进行调解,未调解成功的,医调委发终止通知书,医患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调解成功,医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后赔付处理。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封存病历后,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病历资料等证据材料。同时,向法院提交“医疗机构在为患者诊疗的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病情加重或者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存在过错和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何划分和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比例”的诉前鉴定申请书。法院受理后,委托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并依法作出裁决。
律师建议: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或者申请医调委调解、提起民事诉讼前,建议先当面向律师咨询,了解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哪些过失、违反哪些法定义务后,再协商、调解或诉讼,避免以后维权困难或得不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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