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医疗纠纷发生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非是解决争议的唯一途径。实际上,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或患者均有多种纠纷解决途径和方式可以选择。实践证明,除诉讼之外的其他途径与诉讼程序相比,往往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等优势。
根据当前社会实践,诉讼之外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有:
(1)向医疗机构内设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其他专门受理患者投诉的部门投诉,由患者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
(2)向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争议以外的第三方居中协调解决、处理;
(3)患者或医疗机构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目前,我国已有很多省、市、地区组建了专门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4)部分医疗纠纷还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街道、社区的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
以上途径中,医患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最灵活最方便,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医调委处理次之,去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和诉讼时间最长、程序最为烦琐。但是人民法院的判决最具公信力,可以强制执行。另外,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醒医患双方在争议发生后,及时封存相关病历,避免在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后对病历的真实性产生争议。这些途径都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发生医疗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不能采取滞留医院、占用床位等不理智的行为,否则,患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坚决杜绝缠访、医闹等违法手段来解决医疗纠纷,恶意制造事端的,还有可能负行政治安责任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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