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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打高尔夫受伤 起诉场地经营者获赔偿
发布日期:2018-09-11    作者:110网律师
消费者打高尔夫受伤 起诉场地经营者获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 (汤民华)  高尔夫运动在我国日渐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这项运动。很多商家也瞄准了这项商机,纷纷建立了高尔夫球练习场提供给消费者用于练习。但我国现在对于建立高尔夫球练习场尚无统一标准,有些商家为了赚钱,在安全尚不达标的情况下盲目上马,结果导致消费者受伤,引起纠纷。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消费者在球场练习受伤后要求场地经营者赔偿损失的案件,法院判决场地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医药费、交通费共计4750元。

  原告胡先生诉称,某日他到阳光公司所经营的高尔夫球场练球。他在二楼打位用切杆击球,球飞出撞击到前方遮阳板前沿反弹回来击中打位上方的吊灯,吊灯灯管碎裂坠落砸到胡先生头上,顿时鲜血直流。事后他被送入医院治疗。因与阳光公司主张赔偿未果,故胡先生诉至法院,要求阳光公司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3万余元。

  被告阳光公司辩称,公司练习场有明确的规定,初级练习者不允许挥高杆打高球,只允许打平行球。胡先生不听劝阻,执意要打高球,导致球打至吊灯,吊灯灯管碎裂坠落砸到胡先生头上,致使其受伤。胡先生应对其自身的伤害承担责任,故公司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海淀法院法官前往球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发现吊灯安装在打位上方,且吊灯未安装护罩。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基于高尔夫练习者对球的把握程度不高,阳光公司经营高尔夫练习场更应注意到此点,更应该尽到合理审慎义务,至少要尽最大努力排除安全隐患。本案中,经法院现场勘验,吊灯安装在打位上方,且吊灯并未安装护罩,没有必要防护措施,球场遮阳板设计和建造的不合理。阳光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过错,导致胡先生在练习时不慎受伤,对此,阳光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阳光公司赔偿胡先生医药费、交通费共计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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