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结果公开原则结果公开,是指行政行为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布。针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具体是指征收决定和补偿情况应当向社会或者利害关系人公开。结果公开是为了避免征收补偿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做到公正透明、公平公正,以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果公开原则主要体现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等。举例来说,在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要求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布,征收补偿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意见应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公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