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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打架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8-07-15    作者:耿武杰律师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员工打架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且向劳动者公示后,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但,“可以”不是“应当”。为何不是应当?因为在程序上,单位规章的制定可能出现程序瑕疵、民主、公示程序瑕疵等问题。在具体权利义务条款内容上,还需判断合理性,否则单位有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在实务中,假如单位规章无程序瑕疵,仍有必要分析单位规章中劳动关系解除的规定是否合理,是否达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的程度。
是否属于“严重违反”一般应当结合违规行为的环境、损害影响的程度、主观故意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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