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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发布日期:2018-07-10    作者:赵双剑律师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2.1 改进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
  2.1.1 制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和《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预案》 ,预案的内容:组织机构、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管理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预案应具有本院特色,符合实际情况。在发现医疗纠纷的苗头后,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能够有效地化解或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处理预案的程序,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避免盲目谈判、理赔,给医院造成损失。
  2.1.2 不断完善各类管理工作制度,作为管理者应随时牢记“安全就是效益”这个观念,做好制度漏洞的填补。同时在工作中要防止管理漏洞,坚持制度的落实和检查,规范医院医疗行为。 清除医院的管理死角,这种死角的存在常不会引人注意,发生纠纷后才恍然大悟、扼腕叹息。
  2.1.3 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医院各医务工作人员的执业范围、执业资格,必须依法执业,明确岗位职责。同时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诊疗操作规程,按照规程规范要求,确保程序到位 。使各项工作尽量细化、程序化、制度化。才会有效的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2 .2 加强内涵建设,主动防范医疗风险?
  2.2.1 强化病历文书的书写和管理工作, 医院要建立病历书写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质量考核体系,加强病历三级医师质控,病案管理委员会及时活动,发现缺陷并及时纠正;医师须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病历,明确写好病历是最好的风险自我防范;设立专(兼)职人员做好病历收集、质检、归档和保管等工作,防止架上病案被人不正当抄录、复印、甚至丢失,常常在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
  2.2.2 医院要加强“三基”培训,落实“三严”作风,建立人才梯队;不断加强医学继续教育,采用内培和外培等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治水平。防止因诊疗水平诱发医疗纠纷。
  2.2.3 全体职工要树立患者第一的思想,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患和谐,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加强医护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培训,强化其法制观念。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履行告知义务、提倡诚信服务、增加医患沟通。同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支持,方能得到患者的理解和支持。在医疗费用、医疗质量等环节规范操作。职工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自觉抵制不良习气,不接受病人的红包、礼品、宴请等,防止病人对立情绪的产生发生纠纷。
  2.2.4 加强职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医院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牢固树立职工良好的法律意识, 自觉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和医院的正当权益。集中组织学习医疗事故案例,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进行教育,培养职工的主动防范意识,提升职工对医疗纠纷前兆的观察能力。
  2.2.5 需加强医院职工的人文素质教育 基层医院的人文素质普遍不高,它是医师在后天的社会实践当中慢慢积淀下来的一种良好品质,能提高对病人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等,能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2.2.6 针对开设的医疗事故风险保险相应险种,参加基层医院医疗纠纷风险保险。根据床位、工作人员数、门诊住院人次来确定保费,基层医院年保费一般在6000~10000元左右。年赔偿额度在15~50万元左右,这样能规避转移了医疗风险,有效地减轻医院所承担的经济赔付压力。
  在整个医疗活动过程中,管理者应当勇于承担责任,纠纷一旦出现,与当事职工共同查找缺陷,主动负起纠纷消除工作。聘请法律顾问 ,参与事件的调解处理等工作。避免对当事职工工作产生压力,挫伤其积极性,使其产生越少做事越安全的想法。只有严格的要求,并且做好职工的坚强后盾,职工才能安心于本职工作,努力防范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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